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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赣湘检察机关联合建立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

日期:2023-02-27 03:02:1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资料图片)

为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共同保护好北江中上游流域和粤闽赣毗邻区域生态环境,2月23日,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省检察机关联合签署《粤闽赣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和《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机制》。

根据两份《协作机制》,四省七市检察机关将围绕粤闽赣毗邻区域以及北江中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治理现状,以强化检察公益保护职能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害公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加强跨区域海洋、河流、湖泊、森林等的综合治理和保护。通过建立案件管辖及线索移送、联合办案、调查取证协作、多元联动以及日常工作协作机制,协调带动区域内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及公益组织、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区域性公益保护工作,加强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 这次会签探索创新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协同推进跨区划跨流域跨部门预防性恢复性执法司法协作的新平台。建议增强检察监督与民主监督合力,破解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实践难题;加强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预算监督的衔接协同,推动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补强大江大河治理、湿地保护、固废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政务数据互通共享的短板,提升系统治理、溯源治理的智治能力。 会议介绍了广东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向全体参会人员发出倡议。一是紧紧依靠党组织,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主动向各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研究沟通、邀请监督办案等方式,将协作机制融入中心大局,推动区域相关职能部门跨界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二是坚持检察一体、系统推进,增强监督合力。强化四省三级检察机关整体联动,推动粤闽赣湘交界区域公益损害问题的联合治理、系统治理。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案件线索移送,畅通调查取证协作,强化研讨交流培训,通过共学、共研、共育,促进形成统一的司法理念和执法标准。三是强化公众参与,营造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推进公开听证制度实施,完善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调查和听证评议制度,促进司法全过程民主。建立完善公益志愿者、公益观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机制,开展省际检察宣传合作,全方位提升公众参与度和检察公信力。 签约仪式上,四省检察机关共同发布“益心为公”守护公益共同宣言。宣言提出,四省检察机关将明确“益心为公”初心使命,认真落实协作意见确定的各项要求,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省际协作走深走实。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要怡东

标签: 生态环境 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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